发布时间:2025-08-25 来源:
莫里斯·勒布朗(1864—1941)1864年11月11日生于法国里昂,自幼酷爱文学,极度崇拜福楼拜与莫泊桑。按理说这样一个文艺青年应该不屑于往侦探小说的圈子扎,但无奈当时福尔摩斯光环太盛,谁也难免流俗。
一本通俗杂志的主编看到福尔摩斯和拉菲兹在海峡对面叱咤风云,便极力邀请勒布朗也塑造一个类似形象。一是和英国佬分庭抗礼,二是顺带捞点卢布花花。勒布朗对这个邀请毫无兴趣,几次推诿不成,只能硬着头皮写了一篇名为《亚森·罗宾被捕》的小说,应付交差。
亚森·罗宾是一位法国青年,生活经历坎坷,自幼被主流社会遗弃。在种种复杂情绪的引导下,他变成了一个窃贼,一面劫富济贫,一面“报复社会”。这位窃贼先生是典型的法国产物——英俊潇洒、风流倜傥、“技艺”精湛,永远是胜利者,并且身边永远环绕着金银财宝和美女。
从第一篇小说的名字就不难看出,勒布朗绝对没有驾驭亚森·罗宾“一统江湖”的欲望——他希望英俊的窃贼在监狱中终了一生。但主编却认为这个故事和它的主人公必定一炮而红,于是催促勒布朗——再写十几篇同样的故事。勒布朗相当崩溃——主人公已经锒铛入狱,这怎么往下写呀?没办法,他只能竭尽所能让亚森·罗宾越狱,开始了新的冒险……
事实证明那位主编还是很有眼光的。亚森·罗宾的故事迅速成为法国最畅销的读物,这位英俊的绅士怪盗更是成为了全民偶像。于是,一向“傲娇”的法国读者给罗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——不能让那个叫福尔摩斯的英国人独占鳌头,要击败他,要把法国人的脚踩在他的脸上!
这个时候,莫里斯·勒布朗已经忘了创作初始自己对罗宾的态度,因为自己的口袋里已经装满了这位窃贼送来的卢布。再考虑到自己居然有机会和柯南·道尔比肩而立,就更没有退缩的理由了。
于是,N篇“亚森·罗宾VS福尔摩斯”的故事问世了。结局不言自明,来到法国的福尔摩斯被罗宾耍得团团转,法国人的虚荣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。现在看来,莫里斯·勒布朗的小说显然不能和福尔摩斯故事相提并论;但不可否认,作为短篇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品,亚森·罗宾的故事是无法忽视的。